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极为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全市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委“三个五”战略,中东西“三大板块”部署,“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运行逐季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福祉持续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2亿元,比上年下降2.4%;第二产业增加值.12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09亿元,增长0.3%。三次产业结构为8.0:41.6:50.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元(按户籍年平均人口数计算),比上年增长3.6%,折合美元。
全市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5亿元,增长0.3%。全市地方财政收入.4亿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3亿元,增长2.1%。地方财政支出.1亿元,增长10.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亿元,增长6.9%;教育支出.3亿元,增长4.8%;卫生健康支出92.8亿元,增长16.1%;交通运输支出32.7亿元,下降9.2%;农林水支出.6亿元,增长20.6%;住房保障支出49.1亿元,增长37.3%。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9%,涨幅比上年收窄1.0个百分点。从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7.0%,衣着价格下降2.2%,居住价格下降0.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3.1%,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8%,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6%,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4.9%。
二、农业
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亿元,比上年下降2.3%。其中,种植业增加值.1亿元,增长2.5%;林业增加值3.4亿元,增长5.8%;牧业增加值.6亿元,下降2.8%;渔业增加值3.8亿元,增长0.3%;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4.7亿元,增长2%。
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万公顷,与上年持平。粮食总产量达到1.9万吨,比上年下降3.3%。其中,玉米产量.2万吨,下降3.6%;水稻产量.9万吨,增长2.0%。猪出栏.6万头,增长2.6%;牛出栏87.6万头,下降9.6%;羊出栏48.1万只,下降2%;家禽出栏3亿只,增长0.5%。肉类产量达到.3万吨,下降1.2%;禽蛋产量达到42.2万吨,下降8.2%;牛奶产量达到7.7万吨,增长29.8%。
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为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9%;全市蔬菜耕地面积为8.45万公顷,下降0.6%;蔬菜总产值亿元,增长6.5%。全市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识产品个,有机食品个,绿色有机环境监测面积达到.4万亩,绿色有机农业总产值亿元。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共5.4亿元,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2.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6.4亿元。获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补助资金万元,改造农户卫生厕所户,获评吉林省美丽乡村共计31个。
新建续建农产品加工业产加销一体化项目21个,完成投资16.3亿元。省级以上和市级龙头企业数量分别发展到户和户。
三、工业建筑业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9.9%。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总产值增长3.4%;重工业总产值增长10.5%。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总产值增长41.1%;集体企业总产值增长4.2%;股份合作企业总产值增长18.9%;股份制企业总产值增长8.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总产值增长8.3%;其他经济类型企业总产值下降30.6%。
七大重点行业中,汽车制造业总产值增长13.2%;农副食品加工业总产值下降1.0%;生物与医药工业总产值增长24.2%;光电子信息工业总产值增长1.9%;建材工业总产值增长10.4%;能源工业总产值下降0.6%;装备制造业总产值增长3.4%。产值前30户重点工业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75.3%。
全市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7.4%;利税总额比上年增长2.3%;盈亏相抵后利润总额比上年下降2.4%。
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完成总产值.8亿元,比上年增长7.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8%。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2.4%。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为24.3%,比上年下降7.8个百分点。房屋面积竣工率为7.6%,比上年下降4.6个百分点。
从各产业完成投资情况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6.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4.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9.8%。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增长11.6%;非国有经济投资增长6.7%,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6.3%。民间投资增长10.2%。全市工业投资增长3.9%。
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商品房竣工面积.6万平方米,下降34.8%。商品房销售面积.8万平方米,下降19.0%。商品房销售额.6亿元,下降16.5%。
全市二手房交易7.1万套,交易面积.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7.5%。其中:住宅交易6.9万套,交易面积.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9.4%。
五、国内贸易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下降6.5%。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下降5.5%。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下降6.3%;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下降6.5%;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下降13.4%。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零售额下降21.1%;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业零售额下降12.9%。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汽车类零售额下降3.4%;粮油、食品类零售额下降0.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下降18.2%;金银珠宝类零售额下降33.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增长14.3%;石油及制品零售额下降21.6%。
六、对外经济旅游会展
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6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进口.2亿元,增长5.2%;出口.4亿元,下降9.3%。按出口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方式出口88.3亿元,下降6.0%;加工贸易方式出口43.5亿元,增长32.2%。
全年新批外资项目(企业)46个,直接利用外资3.8亿美元。
全年来长旅游人数达到.25万人次,比上年下降29.54%。其中,接待入境游客14.77万人次,比上年下降64.54%;接待国内旅游者.48万人次,下降29.4%。全年旅游总收入.52亿元,增长37.4%。旅游外汇收入.01万美元,下降69.99%。
全市共举办规模以上会展活动66项,展览面积万平方米,展会实现交易额近亿元。
七、交通邮电业
全年铁路客运量.5万人,下降52.9%,货运量.5万吨,增长37.3%。
全年公路货物周转量.9亿吨公里,增长28.3%;旅客周转量为22.9亿人公里,下降40.9%。公路总里程2.8万公里,其中,等级公路2.7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96.6%;高速公路.5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2.2%。
全年民航货邮吞吐量8.4万吨,下降5.9%;旅客吞吐量.1万人,下降32.8%。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5万辆,增长14.9%。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7万辆,增长14.2%。民用轿车保有量.5万辆,增长6.1%。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2万辆,增长5.9%。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53.8亿元,增长26.5%。邮政寄递服务1.1亿件,下降1.6%。其中,邮政函件业务.8万件,下降12.5%;包裹业务量9.3万件,下降24.6%。快递业务量2.4亿件,增长46.5%,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36.2亿元,增长30.0%。特快专递19万件,下降44%,集邮万件,下降41.6%,邮政储蓄平均余额.1亿元,增长7.2%。
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9亿元,增长4.2%。移动电话期末到达户数万户,下降1.3%;互联网接入用户万户,下降2.7%。
八、金融证券保险
年末全市拥有银行信社类金融机构34家,保险公司28家,证券公司40家,证券分支机构1家,证券营业部20家,上市企业26家。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亿元,比年初增长12.2%。住户存款余额.3亿元,比年初增长16.8%。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亿元,比年初增长11%。
年末股民账户数达到.2万户,比上年增长9.1%。有价证券成交总额11.0亿元,比上年增长35.3%。其中,股票交易成交额.5亿元,增长50.7%;国债成交额.2亿元,增长19.2%;基金成交额.8亿元,下降14.9%。
全市保费收入.3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0亿元,增长1.7%;人身险保费收入.3亿元,增长8.5%。全年赔付总金额.9亿元,增长4.8%。其中,财产险赔付金额53.7亿元,下降0.8%;人身险赔付金额48.2亿元,增长11.8%。
九、城建
全市完成道路新建和扩建长度.8公里,全市道路总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道路长度达到.9公里。
全市公共水厂日综合生产能力为万立方米/日,城区使用自来水人数达.8万人。全市天然气供气总量达到8.26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到3.8万吨;城区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户数达到万户。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97万平方米。全市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4.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
十、科技质量技术监督教育
全年专利授权量73件,比上年增长46.0%。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件,增长33.5%。
全年登记的科技成果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6亿元。市科技管理部门共投入科技经费18.55亿元。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户。
全市有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6家,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9家。全年实施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6批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6万台/件。
全市各类教育学校1所(不含幼儿园,以下同),其中,普通高校41所,成人高校8所,中等职业学校94所,普通高中73所,初中学校所,小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0所,工读学校1所。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当年招生44.1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3.6万人,成人本专科生5.7万人,研究生2.4万人,中等职业1.7万人,普通高中5.4万人,初中阶段7.5万人,小学7.8万人,特殊教育0.万人,工读14人。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4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48.3万人,成人本专科生9.6万人,研究生7.0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4.6万人,普通高中15.0万人,初中23.1万人,小学46.5万人,特殊教育0.14万人,工读35人。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教职工13.4万人。其中,普通高校4.4万人,成人高校0.14万人,中等职业0.5万人,普通高中1.7万人,普通初中3.3万人,小学3.4万人,特殊教育人0.万人,工读41人。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10.3万人。其中,普通高校2.9万人,成人高校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0.4万人,普通高中1.1万人,初中2.3万人,小学3.6万人,特殊教育0.万人,工读31人。
全市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个,其中,独立设置幼儿园所,附设幼儿班机构个。当年入园儿童2.7万人,在园儿童12.2万人,全市幼儿园教职工2.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1万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所,在园幼儿1.8万人。
全市非学历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机构)个,当年注册学生6.3万人,结业生1.95万人,教职工0.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23万人。
十一、文化卫生体育
全市共有文化(文物)事业机构家,其中,艺术表演团体9家,艺术表演场馆5家,公共图书馆13家,艺术馆、文化馆13家,文化站家,文化艺术科研、科技机构1家,文物保护研究机构1家,文物保护管理机构5家,其他文化事业10家,博物馆23家,文化市场管理机构7家。公共图书馆总藏量万册,其中,少儿图书馆藏量万册。
全市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家,文化娱乐场所家,演出场所22家,艺术品经营店家。市区(含开发区)文化经营场所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家,文化娱乐场所家,演出场所10家,古玩(美术品)经营店家。
全市有广播电视台7座,节目23套,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4座,转播台18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为%。
全市共有卫生医疗机构个,比上年增长62%。其中,医院、卫生院所,比上年增长22.4%。拥有医疗床位6.5万张,比上年增长15.2%。卫生技术人员为8.1万人,比上年增长37.4%。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74人。
市辖区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6家,城区人口覆盖率达到%。
全年成功承办了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赛等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50余项次。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健身场地设施,改善健身条件,开展各级各类健身活动余项次,近百万人次参与活动。
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3.95亿元,占全省销售的比例为38.66%。
十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市能源消费总量.8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98%。全社会用电量.2亿千瓦时,增长3.6%。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2%。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综合能源消耗下降9.3%。
全年长春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55.2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9dB(A)。
全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级天数天,占总天数的83.3%,其中,优质天数天,占优良天数47.2%;良级天数天,占优良天数52.8%;空气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年日均值每立方米42微克,比上年上升4微克;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每立方米10微克,比上年下降1微克;二氧化氨年日均值每立方米32微克,比上年下降2微克,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2,同比减少0.07。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事故直报系统报送情况统计,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死亡人;全市亿元GDP死亡率0.;工矿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8。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4万人。其中,市区人口.8万人,四县(市)人口.6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为6.01‰,死亡率10.53‰,自然增长率-4.50‰。
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元,比上年增长5.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增长7.6%。
年末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万人,比上年增长4.5%。其中,在职职工.5万人,增长5.5%;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万人,增长1.0%。全年征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5亿元;征缴失业保险基金4.4亿元。全年共为69.7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6亿元,增长2%;为2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5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中职工医疗保险.5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万人。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万人和.2万人。
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8.4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万人。年末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23人。当年援助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3%。
全市改造棚户区住宅套,回迁安置居民8户。
年末全市城市居民65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56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21亿元。
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共有家,总床位数张。其中:国家办养老机构91家,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85所。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8.66亿元。募集善款万元,总支出慈善募捐款4万元,受助群众达5.3万人次。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长春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资料来源: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价格指数、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农业机械总动力、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等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二手房交易、改造棚户区住宅数据来自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货物进出口总额等数据来自长春海关;实际利用外资和会展业数据来自市商务局;铁路客运量数据来自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货物周转量、旅客周转量数据来自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民航运输数据来自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民用汽车保有量数据来自省公安厅;邮政业务总量、移动电话期末户数、互联网接入用户数据来自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货币金融类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上市公司数据来自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保险业数据来自保监会吉林监管局;道路新建和扩建、道路面积和长度、水厂日综合生产能力、使用自来水人数、天然气、供热面积等数据来自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园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等数据来自市林业和园林局;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等数据来自市科学技术局;专利申请量、质量检验机构等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文化事业机构、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经营场所、广播电台和旅游数据来自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等数据来自市社会保险局;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局;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等数据来自市就业服务局;城乡低保、养老服务机构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