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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9 18:12:00

生态环境部对“关于提升蓝色碳汇在国家‘碳中和’战略地位的提案”答复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号(资源环境类号)提案答复的函

沈国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蓝色碳汇在国家‘碳中和’战略地位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蓝色碳汇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为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于年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该机制支持将我国境内的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生态效益突出的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截至年7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累计成交量约3.1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26.72亿元。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研究考虑有关建议,继续加大相关工作力度,抓紧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研究蓝色碳汇项目相关方法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鼓励高碳行业积极减排的同时,支持蓝色碳汇等低碳零碳项目发展。


  二、关于开发适合中国的蓝色碳汇方法学、加强蓝色碳汇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的海草床、红树林、盐沼等海洋生态系统具有较强的碳汇能力,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围绕海洋碳汇发展,自然资源部已开展了多项工作,年成立“蓝碳工作组”,编写完成《国家蓝色碳汇研究报告》,年启动蓝碳试点,在厦门和威海分别组织召开了“年国际蓝碳论坛”和“蓝碳倡议年科学工作组会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考虑有关建议,推动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碳汇标准体系,推动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等生态系统碳汇国际标准中国化,探索研究贝藻类渔业碳汇和微生物碳汇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多层次的海洋碳汇国际合作,推广中国在海洋碳汇方面的理念、技术和实践方法,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年8月17日

文件来源:生态环境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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