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包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林业碳汇CCER的框架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岳阳林纸将以公司自有的万亩林业基地为保障,向包钢股份提供不少于万吨/年的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减排周期不少于25年,即提供总量不少于万吨的CCER减排指标。本次交易价格采用浮动式定价,双方实际交割时,以当日上海环境交易所或国家指定的其他机构CCER成交价格为指导价。除此以外,福建金森、平潭发展和东珠生态等上市公司也纷纷依托上市公司在造林营林方面的企业资源,积极布局林业碳汇CCER项目。由此可见,我国林业碳汇市场潜力巨大,可交易的碳汇体量亟待进一步挖掘。本文将综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分析我国林业碳汇市场现存不足,同时对相关制度建设、市场建设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一、林业碳汇的定义与分类
(一)定义
林业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降低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根据《IPCC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修订版》定义,林业碳汇的统计范围包括“仍为林地的林地”和“转化为林地的土地”,即为经营性碳汇和造林碳汇两个方面。经营性碳汇主要指通过管理超过国家特定过渡期的森林碳库,增加碳汇额度。例如,经营性碳汇的核算通常涵盖五个方面:地上部生物量、地下部生物量、死木、枯枝落叶和土壤有机质。减排主体可以通过虫灾病害防护、火情预警等生态治理手段减少这五种碳库的损失,进而增加碳汇产量。造林碳汇指的是通过自然或人工将土地转化为林地,其中人工转化包括促进自然林生长(人工改善土壤水平衡等)、在非林地或未管理林地上建造人工林以及在农田等管理土地进行林业再造。整体而言,林业碳汇是基于对森林碳汇能力的经营,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增量与资金端的联结,进而推动减排主体额定目标的达成。
(二)分类
基于国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相关标准研究,我国发改委已先后备案《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可持续草地管理温室气体减排计量与监测》、《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等农林相关方法学。如表1所示,现有方法学均在国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碳汇实践与产业特点进行优化,为我国正式开放林业碳汇项目认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表1我国现有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
数据来源:中财大绿金院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二、国内林业碳汇的发展
(一)作为清洁发展机制的项目逐渐探索起步
林业碳汇起源于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6年,在世界银行的支持下,全球首个成功注册的CDM林业碳汇项目--“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在广西实施。该项目完成造林面积.8公顷,到年项目预期可实现温室气体减排量约77万吨,首个监测期内成功签发了13.2万吨碳汇减排量,收益51.9万美元。一脉相承自CDM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机制(CCER)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林业碳汇项目的方法学应用。
目前,我国林业碳汇主要交易形式包括:1)清洁发展机制(CDM)林业碳汇项目交易;2)中国核证减排机制(CCER)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包括北京林业核证减排量项目(BCER)、福建林业核证减排量项目(FFCER)和省级林业普惠制核证减排量项目(PHCER)等;3)其他自愿类项目,包括林业自愿碳减排标准(VCS)项目、非省级林业PHCER项目、贵州单株碳汇扶贫项目等。
根据相关研究统计,整体上,在CCER市场尚未暂停的时段里,全国总计有97个项目进入项目审定阶段,13个项目进入备案阶段,3个项目实现减排量备案;在碳汇项目方法学统计中,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占比最高,其进入审定阶段的项目量亦居首。
表2CCER运行期间我国林业碳汇项目一级开发情况统计
数据来源:曹先磊和程宝栋(),中国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项目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建议
(二)林业资源丰富的地方大力推进试点工作
地方上,我国于4年便启动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在江西、福建、浙江、内蒙古、辽宁等省份开展了项目的实践落地。一方面,各省市利用既有方法学进行本地林业碳汇资源本底调查;另一方面,基于自身林业资源优势,各试点纷纷开展碳汇项目的政策性研究和市场布局。如下表所示,以林草资源丰富的福建、浙江、内蒙古等省份为首,在全国核证自愿减排市场暂时停止交易的时段里持续开展碳汇项目方法学的研究以及地方市场建设,为未来全国性林业碳汇交易融通打下坚实基础。
表3我国地方林业碳汇项目试点进展
数据来源:中财大绿金院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三)CCER项目备案重启为林业碳汇发展铺平道路
林业碳汇的市场交易价值来自于其所具有的清缴抵消性质。《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中来自CDM机制产生的减排量可用于附件一国家清缴其减排目标。目前我国的全国碳市场和地方碳市场中均允许控排企业使用一定比例的CCER进行履约清缴。根据年12月发布的《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试行)》,CCER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碳交易所注册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作为林业资源参与交易的主要市场化手段,CCER机制通过政府签发配额和企业间签订预购协议来实现项目级减排信用的抵扣作用,能够极大程度上推动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化。
当前我国的CCER相关工作已于年暂停,但关于管理办法的修订、方法学的研发以及市场建设准备从未停止。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年3月印发的《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北京将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同年11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也提出,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此外,在市场建设准备上,根据北京绿色交易所公开信息,CCER管理交易电子系统的招标采购已于年底完成,相关专职人员的招聘也在持续推进中。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十四五”期间,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将被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整体控排规模将扩大至80亿吨,CCER的需求因而也将提升至4亿吨,故重启CCER一级市场的备案签发具有现实紧迫性和必要性。
CCER的备案签发一旦重启,林业碳汇作为其中生态价值最高、额外性最充分的项目子类,势必得到政策的垂青和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