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人在问责任免除特别约定中“并发症”如何理解,之前,我在陈凤山老师的饭团回答过这个问题,问的人多,把这个问答重新贴一遍。
问匿名团友:老师们,我们传统的理解是,凡是跟这有关系的都不赔了。客户问到,肠炎的并发症后遗症是不是算是明确表示肠癌除外了呢肠炎的并发症得有多广?
答:不同于重疾险,我们在对医疗险做条件承保的时候,经常会做出对某某疾病及其并发症、及其相关的手术做除外。那有人说怎么样判断这个疾病是不是并发症呢?我的客户未来某个疾病出现,会不会在这个责任免除范围内呢?
判定某个疾病的并发症,有这么几种方法:
1,这个疾病是继发的。举个例子假如说除外胃恶性肿瘤及其转移、复发。那么一般说来,由胃恶性肿瘤转移到其他器官的恶性肿瘤,都是属于除外范畴的,那么这种恶性肿瘤命名当中一般包含有继发这两个字,譬如腹腔继发性恶性肿瘤。当然有的时候也会有一些以人名或者说其他特殊命名方式的继发性恶性肿瘤,比如说像库肯勃瘤,它是一种由胃转移到卵巢的恶性肿瘤,那么一旦被诊断为库肯勃瘤,也是属于为恶性肿瘤的转移,自然也是属于这个条件承保的除外范畴。
2,这个疾病是由其他疾病所引致的,而且如果是要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话,原则须由除外疾病所引致的。如何认定呢?这个时候您就需要翻开最新版的医科教材,比如现在内科学最新是第9版,他会告诉你,某个疾病的并发症有哪些?保险公司在诉讼当中,容易得到法院认可的证据,往往就是最权威的人民卫生出版社的最新版的内科学教材。
回到你的问题,一般而言肠炎不大会导致肠恶性肿瘤,反而是肠息肉会导致肠恶性肿瘤多一些。肠炎一般呢,都是导致譬如克罗恩病之类的。如果肠炎单一原因所致肠恶性肿瘤及其转移,自然除外,但这种情形,临床上及其罕见;如果肠息肉或其它情形所致的肠恶性肿瘤及其转移,是非除责范畴的。如果你要我把肠炎后面会导致哪些疾病,要枚举的话是列举不完的,最厉害的医生也列举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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